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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社会实践助学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19  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

为增强大学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的机会,激发大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学校基金会特设社会实践助学金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助对象

哈尔滨师范大学具有正式学籍的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资助人数、项目和金额

项目总数、资金总额和具体资助额度由秘书处根据2018年度财务预算决定。

三、评选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院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

2.所有项目成员均需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社会实践助学金项目含实地考察项目和社会服务项目,其实践环节需有秘书处工作人员参与指导;

4.参加社会实践助学金项目申报的学生须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的产品或服务,项目可以是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创意设计,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创新性概念产品或服务;

5.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在评定过程中发现参评学生弄虚作假,将取消该学生或该项目评选资格;

7.项目要求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

四、本年度不能获批的项目:

1.已获得资助但尚未结项或未能提供成果展示的项目和负责人;

2.已连续两年获得资助的项目或负责人;

3.负责人和项目成员为今年毕业的学生;

4.曾出现中途更改指导教师的项目;

5.同一年度重复申报的项目。

五、申请和评审

下载并填写《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社会实践助学金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经学院审核汇总盖章后报校基金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hsdxyh@126.com。

为保证基金使用落到实处,请各申报项目负责人准备好前期成果或展示材料,基金会秘书处将对相关申报项目进行前期实地检查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由实地检查和测评相结合。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无异议,校基金会秘书处将拟资助名单报基金会理事长审批,待通过后可立即执行。

六、基金的发放

校基金会秘书处统一将资助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入社会实践基金助学金负责人、成员或提供发票单位的银行账号中。

七、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6月19日、20日

2.报送地点:行知楼910房间

3.联系人:庞春妍 张微微

4.联系电话:88060598 88060594

校基金会秘书处

2018年6月19日

附:《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社会实践助学金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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